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
朝韓語口譯一級(交替傳譯)考試大綱(試行)
一、總論
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朝韓語口譯一級考試設置“交替傳譯”一個科目。
應試人員須: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方針政策。
2. 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具有推動翻譯行業發展的職業使命感和相應引領作用,具備很強的翻譯專業能力和業務技能。
3.具備較強的敬業精神,熱愛本職工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二、考試目的
檢驗應試人員能否勝任范圍廣、難度大的翻譯專業工作,能否承擔重要場合的口譯工作,解決翻譯工作中的疑難問題。
三、基本要求
1.語言基礎扎實,對原文理解能力很強,中外文表達能力很強,熟練掌握豐富、廣泛的朝韓語單詞。
2.透徹了解中國、朝鮮、韓國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法律等背景情況;掌握深厚的多領域相關專業知識。
3.熟練掌握翻譯理論,熟練運用各類高級翻譯方法。
4.具備良好的心理素質和應變能力,勝任重要場合、難度很高的口譯工作。
5.熟練運用口譯技巧,及時、準確、完整地表達源語70%以上的信息,無明顯錯譯、漏譯。
6.語音、語調正確,吐字清晰,語流順暢,語速適中,表達自然;語言規范,無致命文法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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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譯實務(交替傳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