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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CATTI韓語考試報名時間:浙江省

      發布時間:2020-11-25     來源:互聯網    進入韓語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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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做好2020 年度翻譯專業資格(水平) 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和義烏市人事考試機構,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社保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 2020 年度翻譯專 業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34 號)精神,現將 2020 年度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的有關考 務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語種、級別和科目設置 翻譯考試設英語、日語、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阿 拉伯語、朝鮮語/韓國語共 8 個語種,每個語種翻譯資格(水平) 均分為一、二、三級,各語種、各級別均設口譯和筆譯考試科目。

      (一)口譯考試。一級設《口譯實務》1 個科目,二、三級 設《口譯綜合能力》和《口譯實務》2 個科目。其中,目前僅二 級英語《口譯實務》科目同時分設“交替傳譯”“同聲傳譯”,其 他的《口譯實務》只設“交替傳譯”。

      (二)筆譯考試。一級設《筆譯實務》1 個科目,二、三級 筆譯考試設《筆譯綜合能力》和《筆譯實務》2 個科目。

      二、考試時間、方式和考點

      根據 2020 年度職業資格考試計劃以及常態化疫情防控形勢 下考試事項調整等有關精神,2020 年度上、下半年翻譯考試合 并組織,于 11 月 14 日、15 日統一舉行。口譯和筆試考試均實 行電子化考試形式(以下稱機考)。具體考試時間和科目為:

      一)口譯考試

      日期

      時間

      級別、科目與語種

      考試方式

      11

      14

      (周六)

      00—10 00

      三級《口譯綜合能力》(英、日、俄、

      德、法、西、阿、朝/韓)

      機考

      1030-1100

      三級《口譯實務》(英、日、俄、德、

      法、西、阿、朝/韓)

      1030-1130

      一級《口譯實務》(英、日、俄、德、

      法、西、阿、朝/韓)

      1330-1430

      二級《口譯綜合能力》(英、日、俄、

      德、法、西、阿、朝/韓)  

       

      1500-1600

      二級《口譯實務》(交替傳譯)(英、

      日、俄、德、法、西、阿、朝/韓)

      二級《口譯實務》(同聲傳譯)(英)

       
       

      同語種同級別的《口譯綜合能力》和《口譯實務》2 科目考 試連續組織,考試間隔期間考生不得離場。《口譯綜合能力》科 目考試采用考生聽、譯并輸入的方式作答,《口譯實務》科目采 用考生聽、口譯并現場予以錄音的方式作答。

      二)筆譯考試

      日期

      時間

      級別、科目與語種

      考試方式

      11

      14

      (周六)

      00—11 00

      二、三級《筆譯綜合能力》(英)

      機考(視情況

      安排)

      13 30—16 30

      二、三級《筆譯實務》(英)

      11

      15

      (周日)

      900—1100

      二、三級《筆譯綜合能力》(英、 日、俄、德、法、西、阿、朝/韓)

      機考

      1330—1630

      一、二、三級《筆譯實務》(英、 日、俄、德、法、西、阿、朝/韓)

       

      筆譯機考須統一使用人事考試機考系統,按機考有關規定實 施考務,使用鼠標和鍵盤進行輸入作答。

      以上口譯和筆譯機考考點均設在各設區市及義烏市,具體地 點以準考證為準。

      三、報考條件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翻譯行業相關規定,恪守職業道德。

      (一)  報考一級翻譯的,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 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相應語種、類別二級翻譯證書;

      2. 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翻譯專業職務。

      (二)  報考二、三級翻譯的,不限制報名條件。

      (三)  報考二級翻譯免試部分科目的,規定如下:

      1.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翻譯碩士專業學位教育與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銜接有關 事項的通知》(學位〔2008〕28號)規定,在校翻譯碩士專業學 位研究生在報考二級翻譯考試時,可免試《口(筆)譯綜合能力》 科目,只參加《口(筆)譯實務》科目考試。截至 2019 年底, 全國259所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 )教育試點單位,為相關院 校(名單見附件 1)。對免試 1 科的在讀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 生,不再要求其提供在讀證明材料。考試成績合格人員,統一由 人社部人考中心會同國家外文局考評中心核驗、確認免試資格。

      2. 根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有關規定,對取得二級口 譯“交替傳譯”合格證書的,在報考二級口譯“同聲傳譯”考試 時,可憑二級口譯“交替傳譯”合格證書,免試《口譯綜合能力》 科目,只參加《口譯實務(同聲傳譯)》科目考試。

      四、考試大綱和相關規定

      2020 年版翻譯考試各語種、級別、科目的考試大綱已在全 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網(//www.catticenter.com)公 布。

      考試采用全國統一的人事考試機考系統,按機考有關規定實 施考務。考生應考時,需攜帶黑色墨水筆,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 參加《筆譯實務》科目考試的考生可另行攜帶紙質中外、外中詞 典各一本。不得將具有(電子)記錄/存儲/計算/通訊等功能 的設備及規定以外的考試相關資料帶至考場座位。草稿紙統一配 發和回收。

      開考前,考生須閱讀機考系統給出的考場規則、操作指南和 作答要求等,并在考試中嚴格遵守。

      特別注意:口譯考試考生須在開考 30 分鐘前到達考場,遲 到者不得進入口譯考場,考試期間也不得提前離場;筆譯考試考 生須在開考后 5 分鐘前到達考場,遲到者不得進入筆譯考場,開 考 2 個小時內,不得交卷離場。

      在口譯考試開始作答之前,考生須測試并確認考試設備錄 音、播放、輸入等功能是否運行正常。《口譯實務》科目考試結 束后,須確認其作答錄音是否正常等。

      考試過程中,遇有考試機故障、網絡故障等異常情況,應聽 從監考人員的安排。因不可抗力或難以提前防范等因素致使考試 無法正常完成的,可申請免費參加下一次同級別科目的考試。

      五、告知承諾制報考事項

      (一) 一般情況的報考流程

      報考人員應于 9月 10日至 19日,通過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 ( //www.zjks.com )鏈接,或直接 登陸中國人事 考試網 (//www.cpta.com.cn/),按告知承諾制的有關要求,在網上直 接完成報名和交費流程。

      1. 未注冊(首次報考)的人員,應先如實注冊個人信息(如姓 名、學歷學位、身份證號和手機號、電子郵箱等)。注冊成功后, 上傳本人電子證件照(照片處理工具和方法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 頁的“辦事指南”欄目)。在線核驗完成(一般 24小時)后,報 考人員再次登陸網報系統,在閱讀《承諾制告知書》和《報考須 知》后,再進入“報考信息錄入界面”,進一步填報完善個人信 息(如專業工作年限、所學專業、工作單位及地址、專業技術等 級或職稱等),并正確選擇報考信息(如考試級別、科目、報名 點等)。

      2. 已注冊的報考人員,直接登陸網報系統,在認真閱讀《承 諾制告知書》和《報考須知》后,在報考信息錄入界面完善個人 信息填報(如專業工作年限、工作單位與地址、技術等級或職稱 等),并正確選擇報考信息(如報考級別、專業、科目、考區、 報名點等)。

      3. 填報完相關信息后,系統生成《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 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電子文本,由報考人員本人 簽署并提交(不允許代為承諾)。承諾書電子文本可下載保存。

      4. 再次對報考信息進行認真檢查,在確認所填報、選擇和上 傳的信息準確無誤后,再點擊“確認”或下載打印“報名表”(打 印的“報名表”無需單位審核和提交,供報考人員留存備查)。

      5. 在點擊“確認”或下載打印“報名表”后,在線交納考試 費用,交費成功即為報考成功。交費時可用同一賬戶逐一為多人 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對應報考人員交費,以免錯交費和漏交費。 在試卷預訂后或因虛假承諾被取消報考資格的,已交費用不予退 還。

      (二)特殊情況的報考處理 在報考過程中,如有以下特殊情況,按相應方法處理。

      1. 對于持 2002年以前大專以上學歷、2008年以前學士以上 學位、國(境)外學歷學位報名的,將無法在線核驗,須上傳相 應學歷學位證書的圖片后,方可繼續完成上述報考流程。

      2. 對于在資格考試中有違紀行為被記入誠信檔案庫還在記 錄期內的報考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須聯系我院作出相應設 置后,方可繼續完成上述報考流程(同時須打印報名表并保存, 用于成績全部合格后到現場審查)。

      3. 對于使用我國居民身份證報名但信息在線核驗未通過的, 以及使用非我國居民身份證件無在線核驗的,須聯系我院查明情 況后再作處理。

      (三) 準考證打印和參加考試

      報考成功的考生可于11月9日至13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 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若發 現準考證信息有誤,應在考前聯系我院處理。

      (四)告知承諾制報考注意事項

      1. 由于個人身份和學歷信息提交在線核驗,通常需 24小時 后才能再次登陸報名系統報名,提醒各位報考人員要盡早報名, 預留足夠的報名時間。若發現報考信息有誤,在未交費前,報考 人員可點擊“信息維護”自行進行修改。在交費后則不能再自行 修改,若需修改考生只能提出刪除原報考信息申請后進行重新報 名和交費。申請方法:通過傳真 0571-88395085、88396760提出 申請。重新報名后,已交考試費從原交費渠道退還。由于網上報 名流程設置原因,在報名最后一天提出申請的無效。

      2. 根據資格考試報名規則和疫情防控規定,報考人員應在 工作地或戶籍地報考(即:網上所選“報名點”必須是考生在我 省的工作地或戶籍地)。同時,在報名時請務必認真仔細,如屬 報考人員傳錯照片、填錯個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 選錯報考信息(如考試級別、科目、報名點)、未交費或錯交費、 不符合報考條件等原因,影響參加考試、答卷評閱、通信聯絡、 資格復核、證書領用等情況的,由報考人員自負責任。

      3. 報考流程中所有的設置或操作,均不屬于考前報考資格認 定,對于應試科目全部合格的,還須進行考后報考資格復核,若 未通過的,合格成績無效。另外,對于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考生, 以及復核部門認為上傳的學歷證書材料有疑問的考生,還須補充 材料或到現場審核。

      省部屬單位定義,請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 欄目。報考技術咨詢電話:0571-88396764、88396765,傳真 88395085。

      六、收費依據和標準 根據《關于調整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考務費收費 標準的通知》(外文考辦字〔2016〕6 號)和省物價局、省財政 廳浙價費〔2016〕71 號文件規定,考試收費標準為:三級口譯 每人每科 140元,二級口譯交替傳譯每人每科 150 元,一級口譯 每人每科 350元,同聲傳譯每人每科 450 元;各級別筆譯《綜合 能力》科目為每人65元;各級別《筆譯實務》科目為每人75元。 考生所需交費票據,在考試當日到考點考務辦領取。

      七、成績公布、考后報考資格復核(審核)、證書制發

      (一) 考試成績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后或下達合格分數線 后,在中國人事考試網上予以公布,屆時考生可查詢和下載打印 考試成績。

      (二) 考后報考資格復核(審核),由各考區人事考試機構 分工負責,需要復核的應試科目全部通過的考生電子信息由我院 提供(含部分考生上傳的證件信息,以及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考 生信息)。負責報考資格復核(審核)的人員,只需對我院提供 的電子信息進行線上復核。其中,對不適用告知承諾制或對上傳 的證件有疑問,且需進行現場審核的,具體審核時間、地點、所 需提交資料由審核部門確定,考生逾期不到現場審核的視為自動 放棄考試成績。對需要進行現場審核的人員,信息聯絡要到位, 謹防遺漏,也請各位考生務必在網上報名時填寫可聯絡的電話號 碼。要確保復核(復審)的信息完整、安全和及時傳送。

      (三)對通過復核(審核)的成績,公示 10 天。在省人社廳 印發合格人員文件后,先予制作成績合格證明。屆時,考生可登 陸浙江政務服務網(www.zjzwfW.gov.cn)下載打印本人成績合格 證明。在人社部下發證書后,考生可在網上申請證書郵寄服務(郵 費到付)。

      (四)特別提示:在合格成績公示期間,如有來不及查實的 問題,后續發文、制證等工作按計劃進行,但在往后任何時候, 一旦查實或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虛假承諾等,將按告知承諾制 的規定,作出合格成績、資格證書(成績合格證明)無效處理。

      八、有關要求 各級人事考試機構要高度重視,嚴格按照工作計劃(見附件 2),嚴密組織實施。

      (一)  要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嚴格執行疫情防控有關規定, “資格考試考點防疫方案”和“資格考試考生防疫須知”(隨疫 情變化動態更新),發布在浙江人事考試網“辦事指南”欄目, 請相關考生在考前 14 天以上登錄查看,考前做好相關準備,考 中做好配合工作。各考務部門和考點單位要協調配合,針對防疫 方案,落實好相應的防控措施。

      (二)  要做好機考技術保障。各級人事考試機構要嚴格按照 機考的技術要求設置好考點考場(見附件 3),并在考前加強技 術人員力量的配備和考務技術的培訓,加強考前系統測試。

      (三)  要做好考風考紀管理。嚴格執行考試工作紀律和各項 規章制度,對弄虛作假和考試舞弊者,一經發現,將按《專業技 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 31號令)和 人社部辦公廳印發的《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定》等處理。其
      中,對主觀違紀的,還將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并在“信用 中國(浙江)”網上公布,確保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順利實施。

       

       

      浙江省人事考試院

      2020 年 9 月 7 日


      Tag: 2020年CATTI韓語考試報名時間: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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