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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國人自費來韓留學手續

      發布時間:2012-02-18     來源:互聯網    進入韓語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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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境以前 

      留學過程 留學詢問 辦入境手續 入國 
      有關機構   韓國駐外機構 國際教育振興院 國內大學   韓國駐外機構 法務部    
      在學中 
      留學過程  韓國語教育  韓國能力檢驗  擇優錄取  修業教育課程  回國 
      有關機構   韓國語教育機構    韓國駐外機構   國內教育機構   
      大學附屬教育設施 韓國教育課程評價院 
      留學以后 
      留學過程  畢業管理 
      有關機構   國際教育振興院   國內教育機構   
      ```政府獎學金資助者來韓留學辦法 
      入境以前 
      選拔和管理 發出推薦公文  推薦符合條件者  擇優錄取  通知選拔結果  辦入境手續  入國 
      有關機構   國際教育振興院 韓國駐外機構 申請人所在國政府 國際教育交流審議會 國際教育振興院 韓國駐外機構   韓國駐外機構 法務部 
      內容   根據申請材料擇優錄取 與大學協議   發給簽證   
      ``````````````````````````````````````在學中`````````````````````````````````````````````留學以后 
      選拔和管理  指南入境后生活  入學教育教育韓語  修業教育課程  回國  畢業管理 
      有關機構   國際教育振興院 國內大學   國際教育振興院 國內大學 
      內容   介紹學校及宿舍   國際教育振興院管理入學生   建立數據庫 發行小冊子 
      ```留學生入學審批辦法 
      ```★入學資格審查 
      ```1)修學能力 
      ```2)經濟能力   
      ```★入學審批對象 
      ```自費或享受獎學金資助,并希望在韓國大學(或研究所)學習或研究的外國人或外籍僑胞。 
      ```★評審入學批準 
      ```1)各大學按照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初審修學能力和經濟能力,并決定合格或者不合格。 
      ```2)各大學可按照本校的實際需要判定修學能力,但經濟能力審查,要嚴格掌握,以避免發生非法滯留。  
      ```★申請材料的提交   
      ```○修學能力證明文件 
      ```◆申請書 
      ```◆最后學歷證明 
      ```◆最后學校畢業成績單 
      ```◆推薦信兩份(包括導師的推薦信) 
      ```◆韓語能力(或托福成績)證明 
      ```◆授課計劃書 
      ```◆自我介紹書 
      ```◆作品或獎賞(藝術/體育系) 
      ```○經濟能力證明 
      ```◆一般留學生 
      ```—經濟擔保人余額一萬美元以上銀行存款證明(1個月以上的存款)或者一萬美元以上的國內匯款證明、換錢證明 
      ```—經濟擔保人的 
      ```1)在職證明或事業者登記證(工商執照) 
      ```2)財產課稅證明書 
      ```3)留學經費擔保書(附于入學申請書里) 
      ```◆各種獎學金留學生 
      ```—獎學金支付預定證明書 
      ```◆大學之間互換獎學金留學生 
      ```—校長或系主任的邀請信及學費免除證明書 
      ```◎經濟擔保人應該是與留學生國籍相同者,或者韓國國內居住者。 
      ```◎對于經濟能力證明以外的材料,大學的校長可酌情決定。

      Tag: 外國人 自費來韓 留學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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