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證類型
韓國簽證可分為:單次短期簽證(90天以內)、單次長期簽證(91天以上)、免簽入國(在韓國國內的機場或港口簽發)。
單次短期簽證包括:外交/公務簽證(A-1/A-2/A-3)、臨時采訪(C-1)簽證、短期商務(C-2)簽證、短期綜合(C-3)簽證、短期就業(C-4)簽證、訪問同居(F-1)簽證、結婚同居(F-2)簽證;
單次長期簽證包括:主要針對以文化藝術(D-1)、留學(D-2)、產業研修(進修)(D-3)、一般研修(進修)(D-4)、采訪(D-5)、宗教(D-6)、駐外(D-7)、企業投資(D-8)、貿易經營(D-9)、教授(E-1)、會話指導(E-2)、研究(E-3)、技術指導(E-4)、專門職業(E-5)、藝術表演(E-6)、特定活動(E-7)、陪伴家屬(F-3)等目的在韓國逗留91天以上者;
多次簽證包括:外交官員及其家屬(A-1/C-3)、派往到韓國分公司的職員及其家屬(D-7/D-8/F-3)、隨時訪問企業人員(C-2)、與資源/能源有關的訪問(C-2)簽證、從事專門特定行業者(C-3)、短期綜合(C-3)多次簽證、對以家庭為單位的游客的優待(短期綜合C-3)、訪問就業(H-2簽證);
免簽入國,主要針對以下人群:
• 持有美國、日本、加拿大、澳洲、新西蘭(5個國家及30個歐洲國家)的簽證(含綠卡、再入境許可),為換乘飛機而要經由韓國的人或在美國、日本、加拿大、澳洲、新西蘭滯留后乘坐從此國家出發到韓國的直航并經由韓國回中國或到第三國家的人。
- 須持有聯乘機票;
- 允許30天免簽入境;
- 詳情可向仁川機場出入境管理處咨詢(TEL:+82-32-740-7212~5)。
• 帶隊老師或者旅行社職員中包括一人以上的小學/初中/高中修學旅行團
- 簽證類型:旅游(B-2),滯留期限30天;
- 對旅行社職員簽發簽證,領隊教師以及學生簽發領事確認文件;
- 審查需要五個工作日。
【 留學簽證所需材料 】
• 90天以上長期滯留留學(D-2)簽證
如果在韓國滯留時間超過90天,必須在向領事館申請簽證之前辦理韓國法務部出入境管理事務所的簽證頒發許可證,申請人只有拿到簽證頒發許可證才可以向大使館申請留學簽證。有關辦理簽證頒發許可證(Certificate for Confirmation of Visa Issuance) 的事宜,需要跟韓國的邀請單位聯系。
90天以上長期滯留留學簽證D-2申請人需要遞交的簽證申請材料:
1. 簽證申請表1張(請點擊這里下載表格);
2. 護照;
3. 照片1張;
4. 身份證復印件;
5. 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6. 在校證明及成績證明書;
7. 所屬大學的校長發給的推薦書;
8. 暫住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所在地不在申請本領事館管轄范圍內的);
9. 簽證頒發許可證(Certificate for Confirmation of Visa Issuance)。
邀請人所需準備的材料:
1. 標準入學許可書;
2. 韓中大學之間簽署的學生交流協議。根據韓中大學之間簽署的大學生交流協議選拔的學生(僅限中國國際),符合如下條件的人員:
◇ 在4年制大學或研究生院學習一年以上的人員(在校生);
◇ 獲得韓國邀請大學標準入學許可的學生;
◇ 過去沒有非法滯留等事實的學生。
• 90天以內的短期研修(C-3)簽證
90天以內的短期研修(C-3)申請人需要遞交的簽證申請材料:
1. 簽證申請表2張(請點擊這里下載表格);
2. 護照;
3. 照片2張;
4. 身份證復印件;
5. 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6. 最終畢業院校的畢業證明或在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7. 畢業照片一張;
8. 標準入學通知書(國際教育振興院的申請人需提供短期教育課程志愿書);
9. 學費交納證明書;
10. 學習計劃書;
11. 父親或母親的在職證明(需含有在職時間,負責部門等內容并蓋有公司公章);
12. 經濟能力證明材料;
例如:信用卡賬單、能確認最近一年內存取款情況的存折復印件、車輛及房產的所有證明書、銀行存款證明等。
注意:提交父母名下的財產證明時,需同時提交能夠證明親屬關系的戶口本、公安局出具的親戚關系確認書等。
13. 暫住證原件及復印件(當戶籍不在申請人所選擇領事館的管轄范圍內時,需提供)。
• 語言研修D-4簽證
語言研修D-4申請人需要遞交的簽證申請材料:
1. 1張簽證申請表(請點擊這里下載表格);
2. 護照;
3. 1張照片;
4. 身份證復印件;
5. 最終畢業院校的畢業證明或在學證明;
6. 標準入學通知書(國際教育振興院的申請者需提供短期教育課程志愿書);
7. 學費交納證明書;
8. 學習計劃書;
9. 父親或母親的在職證明(需含有在職時間,負責部門等內容并蓋有公司公章);
10. 經濟能力證明材料;例如,信用卡賬單、能確認最近一年內存取款情況的存折復印件、車輛及房產的所有證明書、銀行存款證明等。提交父母名下的財產證明時,需同時提交能夠證明親屬關系的戶口本、公安局出具的親戚關系確認書等。
11. 暫住證原件及復印件(當戶籍不在申請人所選擇領事館的管轄范圍內時,需提供);
12. 簽證頒發許可證(Certificate for Confirmation of Visa Issuance)。
韓國留學準備材料根據學生希望升入的大學、課程,申請材料不同。韓國法務部出入境管理事務所發行的簽證,也根據學校、申請簽證種類有所區別。
【 留學簽證申請程序 】
簽證申請方式有以下兩種:
第一種:申請人可以通過在中國當地韓國大學指定的中介公司申請,雖然要負擔留學手續費,但其他所有手續都可由中介公司代辦;查詢簽證代理,請點擊這里。
第二種:學生申請人親自到達使館辦理簽證申請。申請程序如下:
1. 學生申請人首先需要跟韓國的邀請單位聯系,并辦理簽證頒發許可證(Certificate for Confirmation of Visa Issuance)。
2. 確定自己居住地所屬管轄領事館。
學生申請人原則上應向戶口所在地的管轄領館提出簽證申請。如果居住地與戶口所在地不在同一個管轄范圍內,屬于例外情況,可以附上3個月以上的暫住證及其他居住證明材料向居住地所屬管轄的使館提出申請。關于管轄范圍的相關內容,可參考【 韓國駐華簽證主管機構的聯系方式 】。
3. 根據所持有護照的種類到所對應的總領事館申辦簽證。
- 因公護照:申請人可以通過當地外事辦申請;
- 因私護照:申請人本人到領事館申請。
4. 準備好簽證所需的材料。關于申請材料,可參考【 留學簽證所需材料 】
5. 預約簽證。目前韓國駐上海總領事館已啟動網上簽證預約服務,學生申請人可點擊這里進行在線預約。
溫馨提示:
◇ 韓國駐上海總領事館不直接接受沒有預約單的申請人,同行者也必須在網上申請預約。
◇ 預約申請成功后不得取消,學生申請人需慎重。
◇ 為了提高簽證申請辦理效率,申請人將預約單打印后務必按照其內容上的時間和日期到訪。
6. 遞交簽證申請材料。需注意以下幾點:
◇ 邀請函、簽證頒發的許可書等簽證申請文件的有效期為3個月。如已拿到原件就必須遞交原件,如只拿到簽證發給編號也可以用編號申請。
◇ 邀請函內容包括邀請期間、邀請目的、邀請對象、在韓國停留期間、身份及財政擔保等。
◇ 申請簽證時有部分資料沒有準備齊全的前提下,遞交時可以事后補充或按照接受窗口所標明的內容準備材料后重新遞交材料,無需重新預約。
◇ 補充材料應直接交給窗口,建議不要通過傳真發送,因為利用傳真可能會出現收不到或丟失的情況。遞交補充材料時,將領事館的補充材料告知單及補充材料一并附上。
7. 簽證面談。有關面談申請表格,可點擊這里下載。
◇ 對因簽證問題提出領事面談的,領館將對極少數以電話、傳真、E-Mail等形式給予通知。
◇ 申請領事面談時,面談對象原則上只限于申請人本人。
◇ 申請面談時通過電話、傳真或E-Mail等方式為宜。
◇ 希望進行領事面談的申請人,需在領事面談申請書上詳細填寫面談事由,并與身份證復印件一同交給使館相應的工作人員。
◇ 領事面談接受與否,根據擔當領事的判斷而決定。類似于以下情況,被判定為不適宜進行領事面談,可拒絕面談:
- 申請領事面談的不是申請人本人時;
- 申請領事面談的人的材料在審查中時;
- 咨詢單純的申請業務處理程序或需要材料等一般事項時。
8. 簽證申請所需時間。
◇ 申請受理翌日起3個工作日:團體觀光及個別觀光(指定旅行社擔保時)、青少年修學旅行團、簽證發給認證書持有者。
◇ 申請受理翌日起4個工作日:商務簽證、個別觀光(代理機構代辦時)、探親,短期綜合簽證及其它。
◇ 申請受理翌日起7個工作日:居住(結婚)簽證。在外同胞(F-4)簽證。
對于未通過代理機構的簽證申請或是在簽證審查過程中有必要對補充或提交的材料進行確認等情況下,需要更多的審查時間,所以提醒申請人在申請簽證時做好安排,留足時間。對于第一次申請簽證的人員,希望至少在預定訪韓日15個工作日之前進行申請。
9. 簽證結果查詢。
上海總領事館,可點擊這里查詢;
廣州總領事館,可點擊這里查詢;
成都總領事館,可點擊這里查詢;
西安總領事館,可點擊這里查詢;
武漢總領事館,可點擊這里查詢。
申請人在“簽證審查結果查詢”中輸入英文姓名,出生年月日便可確認簽證的結果以及審查進展過程;同時,拒簽時,其理由也能得到簡略的確認,但無法通過電話或是書面等方式告知詳細的拒簽理由。
10. 簽證的受領。
◇ 通過代理機構及旅行社申請的申請人通過代理機構及旅行社領取。
◇ 直接申請人,憑發票在工作日14:00-16:30之間親自到領事館領取。
【 韓國簽證費用 】
簽證類型
手續費
單數簽證
短期簽證(滯留時間在90天以內,含90天)
210元
長期簽證(滯留時間在91天以上)
350元
團體觀光
70元
復數簽證(無論長期、短期)
560元
再入境許可期限延長
140元
溫馨提示:
◇ 即使簽證被拒,手續費不予以返還。
◇ 申請了復數簽證但簽發的是單數簽證的情況下,手續費差額不予以返還;
◇簽證簽發認證書持有者申請簽證時同樣需要根據簽證的種類征收相應的簽證申請手續費。
◇ 除了與簽證簽發關聯的上述簽證申請手續費外,簽證處不再收取其它任何形式的經費,申請人注意不要被非法中介行為所欺騙。
旅行社代理簽證正常手續費(與戶口所在地無關,以旅行社所在地為標準):
◇ 每人基本費用:
北京地區:200元(人民幣);
其他地區:300元以下。
◇ 根據申請人數(申請人的護照數為準)的多少適當降低價格。申請人數達2人以上時,平均每人優惠50%。
例如:(貨幣單位:人民幣)
-2人申請:200+100=300元以下;
-3人申請:200+100+100=400;
-4人申請:200+100+100+100=500元以下。
【 韓國駐華簽證主管機構的聯系方式 】
韓國駐中國大使館
地址:北京市東直門外大街亮馬河南路14號塔園外交辦公大樓
電話:(86-10)6532-6774/6775;
傳真:(86-10)6532-6778;
電子郵箱:chinaconsul@mofat.go.krSPAN
領事區域: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新疆自治區、西藏自治區、青海省。
工作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上午辦理簽證申請,下午辦理簽證領取。
溫馨提示:
◇ 非開放時間不允許進入領事館內部(除事件、事故等業務外)。
◇ 以上對外開放時間為大使館夏季開放時間。
韓國駐上海總領事館
地址:上海市萬山路60號;
電話:(86-21)6295-5000,6295-2639;
傳真:(86-21)6295-5191,6295-2629;
電子郵箱:shanghai@mofat.go.kr;
領事區域:上海市、安徽省、江蘇省、浙江省;
簽證辦事大廳開放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韓國駐廣州總領事館
地址:廣東省天河區體育東路羊城國際商貿中心西塔18樓;
電話:(86-20)3887-0555;
傳真:(86-20)3887-0923;
電子郵箱:guangzhou@mofat.go.kr;
領事區域: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福建省。
韓國駐青島總領事館
地址:山東省青島市嶗山區香港東路101號;
電話:(86-532)8897-6001/6002/6003;
傳真:(86-532)8897-6005;
電子郵箱:pconsul@public.qd.sd.cn;
領事區域:青島市、山東省。
開放時間: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8:00。具體安排如下:
區分
簽證大廳開放時間
個人、青島地區代辦機構及旅行社
09:00 - 11:30
青島以外地區代辦機構及旅行社
13:30 - 15:00
簽證以外的韓國人護照及公證業務
工作時間內
領取簽證
預定發給日當日:下午3點以后;
預定發給日后:工作時間內
韓國駐沈陽總領事館
地址:遼寧省沈陽市和平區南13緯路37號;
電話:(86-24)2385-3388;
傳真:(86-24)2385-5170,65497401;
電子郵箱: shenyang@mofat.go.kr;
領事區域:遼寧省、黑龍江省、吉林省。
韓國駐成都總領事館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下南大街6號天府綠洲大廈19樓;
電話:(86-28)8616-5800;
傳真:(86-28)8616-5789;
電子郵箱:chengdu@mofat.go.kr;
領事區域:重慶直轄市、四川省、云南省、貴州省。
韓國駐西安總領事館
地址:中國陜西省西安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科技路33號國際商務中心19層;
電話:(86-29)8835-1001;
傳真:(86-29)8835-1002;
電子郵箱:xian@mofat.go.kr;
領事區域:陜西省、甘肅省、寧夏回族自治區。
韓國駐武漢總領事館
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江漢區新華路218號浦發銀行大廈4樓;
郵編:430022;
電話:(86-27)8556-1085;
傳真:(86-27)8574-1085;
電子郵箱:wuhan@mofat.go.kr;
領事區域:湖北省、湖南省、河南省、江西省。
韓國駐香港總領事館
Address: Consulate General of the Republic of Korea 5-6/F,Far East Finance Centre,16 Harcourt
Road,Hong Kong;
電話:(86-852)2529-4141;
傳真:(86-852)2861-3699;
電子郵箱:info@korea.org.hk;
領事區域:香港、澳門。
韓國駐臺北代表部
地址:臺北市基隆路一段333樓1506室;
電話:2759-8320-5;
傳真:2757-7006;
電子郵箱:taipei@mofat.go.kr;
領事區域:臺灣。
【 韓國駐華使館官方網站 】
http://china.koreanembassy.cn/
教育部考試中心海外考試報名信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