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日起,在韓國大學進修1個學期以上的中國大學生(僅限交換留學生)再次申請韓國留學簽證,其簽發流程有所簡化。
一、簽發對象
根據韓國、中國大學之間簽署的大學生交流協議選拔的學生(僅限中國國籍),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 在4年制大學或研究生院學習1年以上的在校生。#p#分頁標題#e#
2. 獲得韓國邀請大學標準入學許可書的學生。
3. 過去沒有非法滯留等事實的學生。
二、簽證程序簡化
過去:申請人需在出入境管理事務所獲取簽證發給認證書(返簽證)后再向在外使領館申請簽證。
現在:可以直接向大學所在地區的管轄使領館直接申請簽證。
三、簽證材料的簡化
邀請人需要遞交的材料:#p#分頁標題#e#
1. 標準入學許可書;
2. 韓國、中國大學之間簽署的學生交流協議(MOU)。
申請人需要遞交的材料:
1. 護照;
2. 1張照片;
3. 簽證申請表;
4. 身份證復印件;
5. 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p#分頁標題#e#
6. 在學證明書及成績證明書;
7. 所屬大學的校長出具的推薦函;
8. 暫住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所在地不屬于當地領事館管轄范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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