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韓國法律規定外國留學生在韓國留學期間允許打工。
打工
在正規學位課程留學的外國留學生及在讀語言課程就讀六個月以上的留學生,根據法務部外國留學生勤工助學規定,在學期中每周可以最多工作20小時,假期無限制,可以自由打工
就業
根據出入境管理法,持有教授( E-1)、研究(E-3)(僅限于理工類)、特定活動(E-7)簽證的情況,在韓國大學畢業的人之中,理工類學士學位以上、人文類碩士學位以上的人可以不用申請再入境,直接在韓國國內變更滯留資格,并可以在韓國就業。
金牌制度
金牌制度是根據面向外國留學生的新就業規定,對于攻讀 IT 、企業信息化 (e-business) 、 BT 、 NT 、新原料、傳輸機械、數碼電子、環境·能源領域專業的畢業生,變更其簽證,使其可以繼續在韓國居住并就業的制度,主管部門是知識經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