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日本新聞28日報道, 日本文部科學省決定和中國、韓國兩國政府共同制定出評定3國學生成績的評價方法和學分認定標準,以促進未來三國間學生自由留學。目前,已經開始探討制定新的評定框架。
報道稱,現在中日韓三國的個別大學間進行學分交換制度。如果將來能夠上升到國家與國家間學分互換制度的話,將會使得各國間留學生的相互交流更加活躍。三國還打算將來把學分互換制度推廣至東南亞各國。并且,今年3月份將會在泰國曼谷首次召開準備會議。
在新的評定框架中,將會制定外國大學取得學分被本國承認的標準、達到畢業要求的學分換算方法等,并在各個國家間通行。在曼谷的首次會議上,將會討論關于制度用語的統一、中日韓大學評定機構共同舉行各大學“試評價”活動等項目。
中日韓三國的大學制度各式各樣,畢業所需的學分數也不盡相同。日本大多數情況是學生提交畢業論文以取得學位;而在中韓兩國,有的是只有成績優秀者才能取得學位。在學生成績的評價上,日本存在一個鑒定學生“是否達到一定水平”的一個“絕對評定標準”,而中國和韓國則是“相對評定標準”。
因為有以上這些制度上的區別,所以到目前為止,即使個別大學間有留學協定,但實際上經常發生在外國大學取得學分不能換算成母校學分的事情。
日本國立大學協會在2007年舉行的調查中,約有7成的留學生稱“留學中取得的學分不被認可,很可能要留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