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名詞的概念
名詞表示人、事物的名稱。如:
???(父親),?? ??(作業班長),??(空氣),?(稻子),??(天津)。
名詞還表示抽象的事物,即表示某些現象、事件或者行動、狀態、性質的名稱。如:
??(革新),??(紀律),??(運動),??(矛盾),??(路線),??(恩想),??(幸福),??(友誼),??(想法),??(笑),??(喜悅),??(速度)。
第二節 名詞的種類
一 活動體名詞和非活動體名詞
名詞根據它所表示的對象的性質分為活動體名詞和非活動體名詞。
活動體名詞表示人或動物的名稱。如:
??(人,??(先生,老師),???(董事長),???(工人),??(李白),?(牛),?(狗),?(鳥)。
非活動體名詞表示沒有活動能力的具體事物、植物或抽象事物的名稱。如:
??(教室),?(石),???(汽車),??(城市),?(草),??(樹),?(花),?(春),??(喜悅),??(見解),??(勝利)。
二 完全名詞和不完全名詞
名詞按照其語法功能分為完全名詞和不完全名詞。
完全名詞有一定的獨立見習生性,在句子中能單獨形成為句子成分,一般名詞都屬于這一類。如:
???? ????? ???? ?????. 老師給學生教韓國語。
????? ??? ?????. 工人是國家的主人。
其中的“???”,“ ??”,“ ???”,“ ???”,“ ??”,“ ??”,都是完全名詞。
不完全名詞在句子中不能單獨形成句子成分。它前面必須附加修飾,才能作句子成分,大多數不完全名詞的意義十分抽象,它必須和某些規定詞尾結合,有的還要加謂語才能表示某種意義。如:
?? ?? ??? ???. 把一切獻給祖國。
? ?? ?? ?? ????. 這篇文章沒有不懂的地方。
?? ??? ??? ????. 我不會畫畫。
?? ? ? ????? 誰能去?
這里“?”,“?”,“?”,“?”都是不完全名詞。
不完全名詞在句中具有名詞的語法功能,但大多數不完全名詞的語法功能是不完全的。個別的不完全名詞其語法功能比較完整。如“?”,它下面可接任何格詞尾。如:
??? ????? 這是什么?
?? ?? ????. 把我的東西拿來了。
?? ?? ??. 和我的東西一樣。
?? ??? ??. 當作為我的東西。
?? ?? ???. 和我的東西混一起了。
而“?”就不完整,它下面只能接詞尾“?”而不能接其他格詞尾。如
?? ?? ???. 趁路過的機會去了一趟。
不完全名詞中,專門用以表示數量單位的叫量詞,它的功能和不完全名詞相似。因為,把它列不完全句詞的一種特殊類型。量詞一般直接于數詞或代詞的“?”(幾[個])之后。如:
?(個):??一個,??兩個。
?(冊):??一冊,??.兩冊。
?(捆):????.一捆柴。
?(臺):????.一臺機器。
?(架):?????.兩架飛機。
??(頭):? ? ??.三頭牛。
?(件):???.四套衣服。
?(所):? ?? ?. 五所房子。
??(雙):? ?? ??.六雙鞋。
?(門):?? ?? ?.七門大炮。
??(把):? ?? ??.六把鐮刀。
?(張):?? ? ?.十張紙。
此外,表示度量衡單位和時間單位的詞也都屬于這一類。如:
?(斗),?(升),?(斤),?(尺),公尺,?(噸),公斤,??(克),?(時),?(分),?(秒),?(年),?(月),?(日),?(元),?(分)等等。
[注] 有些名詞本來不是單位名詞,但被借用為量詞。如:?? ??.一瓶油。? ??. 三個人。 ?? ? ??. 三碗冷面等。但不能把所有的名詞都當作量詞來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