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不完全名詞在句中具有名詞的語法功能,但大多數不完全名詞的語法功能是不完全的。個別的不完全名詞其語法功能比較完整。如“?”,它下面可接任何格詞尾。如:
??? ?????? 這是什么?
??(?) ??? ????. 把我的東西拿來了。
??(?) ?? ??. 和我的東西一樣。
??(?) ??? ??. 當作為我的東西。
??(?) ?? ???. 和我的東西混一起了。
而“?”就不完整,它下面只能接詞尾“?”而不能接其他格詞尾。如:
?? ?(or ?)? ???. 趁路過的機會去了一趟。
4、不完全名詞中,專門用以表示數量單位的叫量詞,它的功能和不完全名詞相似。因為,把它列不完全句詞的一種特殊類型。量詞一般直接于數詞或代詞的“?”(幾[個])之后。如:
?(個):? ?一個,? ?兩個。
?(冊):? ?一冊,? ?.兩冊。
??(株):?? ? ??.一株樹。
?(臺):?? ? ?.一臺機器。
?(架):??? ? ?.兩架飛機。
??(頭):? ? ??.三頭牛。
?(件):? ? ?.四套衣服。
?(所):? ?? ?. 五所房子。
??(雙):? ?? ??.六雙鞋。
??(把):? ?? ??.六把鐮刀。
?(張):?? ? ?.十張紙。
此外,表示度量衡單位和時間單位的詞也都屬于這一類。如:
?(斗),??/?(升),?(斤),?(尺),??(公尺),?(噸),????(公斤),??(克),?(時),?(分),?(秒),?(年),?(月),?(日),?(元),?(分)等等。
[注] 有些名詞本來不是單位名詞,但被借用為量詞。如:?? ??.一瓶油。? ??. 三個人。 ?? ? ??. 三碗冷面等。但不能把所有的名詞都當作量詞來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