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語語法學習:表示概括-?
用在體詞后,和漢語的“等”字一樣,有兩種意思:
1) 概括、復指前面列舉的人或事物。作多種成分。如:
?? ??? ?? ??,??,??,??? ??? ???? ????.
昨天上街買來了筆記本、鉛筆、墨水、紙等四種文具。
??,??,???? ?? ??? ?? ??? ? ??????.
京花、順錦、粉姬等是我們班最優秀的三個女生。
2) 表示列舉未盡,即此外還有,不一一列舉之意。作多種成分。如:
1???? ??,?,??,??,??,???? ?? ??.
一層賣肥皂、梳子、牙刷、牙膏、毛巾、鏡子等。
用于這種意義時,“?”還可以重復,構成“??”,相當于漢語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