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示職務、活動
1、??
1) 用在表示職務的名詞后,不尊重地表示職業、職位,相當于漢語的“當……”、“做……”的意思。作多種成分。如:
? ????? ??. 我當老師。
?? ?? ???? ???? ????? ???. 他不甘心當別人的奴仆。
2) 用在一些名詞、代詞后,表示應盡的職責或本分。作多種成分。如:
???? ???? ???. 每個人都應守本分。
????? ????? ???.
主人就應盡主人的職責。
3) 用在動詞、形容詞現在時定語形或名詞、代詞后,表示“事情”,帶貶意。可作多種成分。如:
?? ???? ??? ?????.
別干那種無用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