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對Crying Nut樂隊狀告CNBLUE侵權一案做出原告部分勝訴判決,判CNBLUE賠償Crying Nut樂隊1500萬韓元(約人民幣8萬元)。

Crying Nut之前狀告CNBLUE在出演電視節目時擅自使用Crying Nut的歌曲伴奏,以侵犯著作權為由要求CNBLUE賠償4000萬韓元。雖然CNBLUE反駁稱伴奏音樂是由電視臺準備的,要求法院駁回Crying Nut的訴訟,但法院駁回了CNBLUE的申請并最終判處原告Crying Nut部分勝訴。
負責此案的法官表示,沒有取得原作者允許就使用歌曲是明顯的侵權行為,CNBLUE作為樂隊對此應該更加了解,雖然準備伴奏音樂的電視臺也負有一定的責任,但CNBLUE作為演出方對侵權有著直接的責任,因此應支付Crying Nut樂隊1500萬韓元作為侵權的補償。
